开学初预防教学事故的温馨提醒
发布时间:
2026-
02-
28
08: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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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
为切实保障教学秩序,有效预防教学事故发生,根据《浙大城市学院本科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浙大城院教[2022]20号)文件精神,现特此提醒,请各位老师严格遵守以下教学规范:
1. 坚守师德底线,严禁在课堂上发表有违师德师风的言论。
2. 严格遵守纪律,严禁上课迟到,需提前5-10分钟进入课堂做好教学准备,并提前熟悉教学仪器设备使用方法;严格按照课表时间,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下课。
3. 规范调课代课流程,严禁擅自调停课、请人代课;临时调停课须提前通过教务系统办理审批手续,事后不予补办。
4. 保障教学内容完整,严禁擅自减少课程学时,或随意删减实验项目、缩减实验内容。
5. 保持课堂教学专注,授课过程中严禁随意接听手机,或擅自离开教学场所。
6. 恪守廉洁从教准则,严禁私自向学生收取讲义费、资料费,或强行推销教材。
请各位老师高度重视,共同维护良好的教学环境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