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学院青年教师科研培育基金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科研平台/团队、各课题负责人:
根据《信电学院关于2023年度学院青年教师科研培育基金申报的通知》及《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关于2023年青年教师科研培育基金立项清单公示的通知》,现开展2023年度学院青年教师科研培育基金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课题范围
2023年度学院青年教师科研培育基金,包括重点项目与一般项目(见《附件1:2023年度信电学院青年教师科研培育基金立项清单》)。
二、验收结题要求
满足下列条件可直接认定优秀,其他均由资助科研平台/团队认定:
1、重点项目课题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获国家级科研项目立项;
2、一般项目课题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获省部级科研项目立项。
成果产生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今,其中论文发表时间在2023年7月及之后的,需标注受边缘智能技术与装备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Zhejiang Engineering Research Center for Edge Intelligence Technology and Equipment)或城市智慧能源研究中心资助才可作为结项成果使用。
三、结题流程
各科研平台/团队自行组织所资助的课题验收,于5月7日前将以下验收材料1份提交至理5B-407党政办备案,电子版发送至panxingyu@hzcu.edu.cn:
1、《附件2: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2023年青年教师科研培育基金研究工作总结报告》及相关研究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电子版及纸质版1份(课题负责人签字,资助科研平台/团队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盖章);
2、《附件3: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2023年青年教师科研培育基金验收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1份(资助科研平台/团队负责人签字盖章)。
课题负责人因客观原因不能如期结题的,可向资助科研平台/团队申请延期6个月;无正当理由,或延期后仍不能结题的,撤销该课题并记入科研诚信档案。
附件1:2023年度信电学院青年教师科研培育基金立项清单(按照姓氏拼音排名).pdf
附件2: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2023年青年教师科研培育基金研究工作总结报告.doc
附件3: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2023年青年教师科研培育基金验收汇总表.xls
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