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的通知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加强对共青团员的政治引领,积极向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抓好“推优”工作,是党赋予共青团的重要政治职责。现将信电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 “推优”对象要求
(一)浙大城市学院在籍团员,已满18周岁,有1年以上团龄,撰写入党申请书满3个月。
(二)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思想先进、道德品行先进、发挥作用先进、执行纪律先进,在工作、学习、生活中能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三)素质分(20级-23级)要求:要求上学期素质分在班级排名前70%(研究生不做要求)。
(四)专业学习刻苦勤奋,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成绩满足以下标准的同学具有本次推优资格:
21级本科、23级专升本、23级研究生上学期成绩排名在专业前65%;
22级本科上学期成绩排名在专业前55%;
23级本科上学期成绩排名在专业前50%。
(五)凡属下列情况者,可优先列为“推优”对象:
1.近三年获得过国家、省、市级共青团系统表彰;
2.在“急、难、险、重、新”任务中发挥积极作用;
3.在各级学生组织担任学生干部,工作成绩突出;
4.“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优秀学员;
5.优秀退役军人;
6.在学校学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青年大学习等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 “推优”流程
1.团支书及时召开团支部推优大会,同时清点参加“推优”大会的团员人数,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
2.团支书根据班级情况介绍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有关情况以及在团支部的表现情况;
3.候选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
4.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按所得票的高低拟确定为积极分子。
三、 本次“推优”事宜
(一)“推优”对象
本次推优对象为21级本科、22级本科、23级本科、研究生和专升本中符合要求的团员,推优结果需在班级内进行公示。
(二)“推优”人数
1.本次推优人数:
21级本科、23级专升本、23级研究生不超过4人/班;
22级本科、23级本科不超过6人/班。
2.各学生组织按人数比例,推优名额分配如下:
党员之家3人;
团委学生会6人;
科协1人。
(三)“推优”时间
本次材料上交时间:2023年3月16日下午17点之前。
提交材料:
1.《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个人纸质版)
2.《团员推优送审一览表》(班级汇总电子版)
纸质材料由团支书收集交至理五B307,电子版发至邮箱xdtw@hzcu.edu.cn,所有材料请各团支部团支书统一收齐上交。如有问题请联系学工办王涵老师,联系电话0571-88018710。
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