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电学院关于组织评定弘鼎达礴智能科技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
05-
22
16: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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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各位同学:
根据《浙大城市学院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弘鼎达礴智能科技奖学金管理办法》要求,现将评定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
参加该项奖学金评选的学生必须是当学年浙大城市学院在籍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积极上进;
(二)尊重师长、关心集体、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三) 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严谨踏实、成绩优秀;
(四) 当学年在专业学习上取得较好成绩或在就业工作中发挥先进榜样作用。
二、奖学金奖励对象
(一)2021-2022学年在专业学习中表现突出 (每个年级每个专业各评选一人);
(二)2021-2022学年参军入伍的学生个人;
(三)2022-2023学年自主创业的学生个人。
三、评定程序
(一) 符合奖学金申报条件的学生请在5月26日前填写《浙大城市学院信电学院弘鼎达礴智能科技奖学金申请表》进行申报,申请表交至理5B307陈晓琪老师处;
(二) 学生申请材料经信电学院学工办初审后,由信电学院学生发展指导委员会审定,将名单和相关材料报发展联络部和学生发展指导部备案;
如有不明事宜,请联系学工办陈晓琪老师,88018715。
信电学院学工办
2023 年 5月22日